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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》第二十三條:民辦學校增設校區(qū)應當向?qū)徟鷻C關申請地址變更;設立分校應當向分校所在地審批機關單獨申請辦學許可,并報原審批機關備案。
深圳市羅湖區(qū)教育局
2022年10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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